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01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我市农业春耕生产农机具置放场地及育秧育苗设施配套用地难的问题的相关意见》(第6011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现代农业生产工具以大型农机如收割机、烘干机、播种机等机械代替了传统的农业生产工具,水稻工厂化育秧、农产品烘干以及农机具停放等配套设施,对用地需求大幅增加。根据李向雪代表提出的农机具置放用地紧缺、育秧配套用地不足等意见建议,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对设施农业用地需求情况进行了摸底,2026年拟新建(扩建)水稻育秧点6家,计划用地24亩;拟建设农机具库房1家,计划用地300平方米;拟建设烘干点4个,其中永泰2个、罗源和长乐各1个(详见附件)。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和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0〕43号),
乡镇政府负责设施农业用地办理备案,监督设施农业用地使用者实施设施建设,组织做好有关土地承包合同变更等工作。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跟踪管理设施农业用地情况,落实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工作,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信息备案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落实土地复垦责任。为此,建议贵单位督促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统筹和监管,做好对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和项目所在乡镇的工作指导,保障设施农业用地需求。我局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督促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项目用地保持农业用途的监督管理。
领导署名:张宏彦
联 系 人:王建山
联系电话:13960860342
百家乐在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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